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發布時間:2020-10-22 作者: 閱讀量: 3790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九屆第2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于1999年8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江澤民
1999年8月3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九屆第2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于1999年8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江澤民
1999年8月3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